费用包含
火车票:吐鲁番-库车-喀什-石河子、博乐-北屯-乌鲁木齐;全程火车卧铺票,火车包列。
汽车:旅游目的地旅游用车(每人确保 1 正座,不含旅游景区内交通工具,自由活动不含车)
全程当地酒店住宿:
乌鲁木齐:西域大酒店、颐海大酒店、海螺酒店或同等级
吐鲁番:锦鸿葡萄酒店、斯维登度假酒店、箜篌驿站文化酒店或同等级
喀什:艾美酒店、锦成酒店、川渝大酒店、皇冠大酒店或同等级
石河子:锦辰酒店、禧钰酒店或同级
新源:新华酒店、联城生态酒店、帝都大酒店或同等级
博乐/双河:鸿丰大酒店、博乐大酒店、中亚大酒店、贝吉酒店或同等级
哈巴河:友谊峰大酒店、桦欣酒店、紫金大酒店或同等级
布尔津:布尔津县旅游宾馆(惠宾楼)或同等级
团队全程用房均不提供单间,如产生单房差,需要游客自理。
11 早 20 正(团餐;不吃不退)
团餐标准:早餐酒店/专列含早,正餐餐标30元/人,十人一桌,八菜一汤,酒水自理,人数不足 10 人菜量略减,导游适时安排
备注:1.2 米以下儿童不占床不含早,以行程标注为准。
导服:当地持证中文导游服务。
费用不包含
1、保险:为确保人身安全,我司强烈建议每位游客购买“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”,具体赔付细则详见保险公司相关理赔条款;
2、自行前往集合地点的费用;
3、旅游期间一切私人性质的消费,包括但不限于:洗衣,通讯,娱乐、购物、自身原因引起的送医及医疗费用等;
4、因战争,台风,海啸,地震等不可抗力而引起的一切费用。
5、不含所列景点门票及区间车,不含景区自费娱乐项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