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线路编号:P00339260518011

【璧山】凤凰花海、秀湖公园、观音塘湿地公园一日游

中国旅行社
该价格是本线路常规服务标准的单人价格。实际价格因您的出发时间、酒店星级、航班或交通等服务的不同而有所差别。

出发城市:重庆

行程天数:6天

产品价格: 88.00起

特色介绍:

秀湖公园:体验亲水步道、森林步道、跨湖廊道、空中栈道; 观音塘湿地公园:感受巴渝文化特色; 凤凰花海:享受鲜花美景。

旅游预订电话:023-63728888、023-63782222 (24小时全天候为您服务!)
途经景点或城市: 第 1天 重庆 璧山 (50公里,★大概★1.5小时车程)

客服人员出游前一日21:00前与游客联系(请保持手机畅通),确认侯车时间、地点电话。 早上大概07:00★★在指定地点集合出发(出团前1天21:00前通知为准),乘车经成渝大道,前往璧山;游览璧山秀湖公园(游览时间不低于2小时); 秀湖公园:位于璧山老城和绿岛新区的结合部,因郭沫若先生赞誉璧山“黛山秀湖”而得名。占地1500亩,布局800种植物,其中开花植物300种,基本可实现一年365天,天天都有植物在开花;公园根据原有的地形地貌,建成20公里的亲水步道、森林步道、跨湖廊道、空中栈道以及电瓶车道和交通车道。在五音吊桥上,将悬挂上百个古钟,行走其中会发出悦耳的音乐。秀湖公园里还将建重庆最高水柱灯光音乐喷泉。公园建筑全部为仿古建筑,面积43000平方米,将再现璧山建县1255年的人文景观、名胜古迹、民俗风情、历史名人。 随后游览观音塘湿地公园(游览时间不低于2小时); 观音塘湿地公园:观音塘湿地公园是重庆市首座国家级湿地公园,国家AAAA级景区。观音塘湿地公园内,共有仿古建筑9座,主要以川东木结构建筑为主。辅以特色彩绘的亭、楼、阁等,以“茅莱仙境”、“凉伞云遮”、“虎蜂马迹”等“璧山八景”命名。 值得一提的是,在观音塘湿地公园内还重建了一座状元桥,桥上展出名家字画、体现璧山历史的诗词歌赋等。“走过状元桥,游客便可感知璧山1200多年的厚重历史文化底蕴。” 后前往凤凰花海(游览时间不低于2 小时); 凤凰花海:凤凰花海景区面积近4000亩,种植有秋菊、洋凤仙、一串红、红叶李、醉蝶花、薰衣草等各类木本花卉、名贵花草和景观植物100多个品种,且有目前西南地区最大的“凤凰”花雕以及花塔、花镜等花卉景观。享受鲜花美景的视觉盛宴。 待您将美景都尽收眼底,并将快乐的心情打包完毕后,下午★大概★ 14:00 统一集合乘旅游车返回重庆主城(里程★大概★ 50 公里,车程★大概★ 1.5 小时),结束愉快旅程! 【 行程内时间点仅供参考,具体以实际为准 】 温馨提示: 1、花期好坏情况主要受天气原因,如由于天气原因无法赏花我社将不承担任何责任;对此介意的游客请参团时斟酌;赏花的时候一定不要涂抹或喷涂浓烈的香水,不携带甜食和含糖的饮料。 2、过敏体质的人要注意预防花粉过敏。最好先到医院检查,看自己对花粉是否过敏。出游前可先口服扑尔敏或安其敏等抗过敏药物,户外活动时不要近距离“拈花惹草”,不要在草地上睡觉,不要用口唇、鼻子及面部直接与花朵或树叶接触,以免过敏现象发生。 3、赏花时应“动眼不动手”,更不可随意将花草放入口中嚼食。 4、为了旅游★舒服★,登山时建议游客穿防滑的旅游鞋、登山鞋等,最好不要穿皮鞋或高跟鞋。

用餐:中

住宿:无

费用说明

费用包含

服务标准: 一、费用所含: 1、交通:全程旅游资质车辆(每人一正座、根据人数定车型) 特别提示:因交通新规定,凡是小孩(包括2岁以下)均需占座位; 2、门票:凤凰花海大门票;璧山湿地公园、秀湖公园无大门票(如不游览不退还任何费用) 此团已享受门票优惠政策,不再同时使用其他证件优惠及退费,敬请谅解; 3、导服:具有合法资质持证导游。(导服费:300元/人) 4、小孩价为1.2米以下(包含1.2米)的儿童,只含车位+导游费。1.2米以上(包括1.2米)和大人同价。 5、中餐:餐标300/桌/顿,9-11人一桌。

费用不含

1、保险:为确保人身安全,我司强烈建议每位游客购买“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”,具体赔付细则详见保险公司相关理赔条款; 2、自行前往集合地点的费用; 3、旅游期间一切私人性质的消费,包括但不限于:洗衣,通讯,娱乐、购物、自身原因引起的送医及医疗费用等; 4、因战争,台风,海啸,地震等不可抗力而引起的一切费用。

预定须知

游客须知

输入直客备注信息

行程备注

若临时取消,全损! 1、如因人力不可控制因素(风雪、塌方、塞车、车辆故障等原因)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景点游览,旅行社不承担责任,产生的食宿费用由游客自理。 2、如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团队滞留、耽误或由此造成损失,产生的食宿费用客人自理,我社将协助安排;因特殊原因造成标准误差,按照实际发生情况进行退补;在不减少旅游景点的情况下,我社保留旅游行程临时调整的权力。 3、请管理好自己的财物,以免发生丢失,旅途中听从行车助理安排,遵守当地习俗,客人参加行程外自费项目须谨慎,发生意外产生的损失由客人自行与景区协调,组团社不承担任何损失。 4、此行程为散客拼团行程,非_________旅行社独立组团,请在签定旅游合同时签定散客拼团协议书,我社会对团队质量进行随时监控,请客人谅解散客拼团局限性,并就团队质量问题及时与我社沟通,以便及时协助解决;(本条仅适用于散客拼团)。 5、如遇汽车抛锚,我公司根据情况督促驾驶员修车或换车,三小时内排除故障属允许范围,请予理解,超过三小时,我社只负酌情赔付责任,给予超出部分每小时5-10元/人的赔付。 6、《旅游法》第十五条规定:旅游者购买、接受旅游服务时,应当向旅游经营者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,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。 特殊人群包括但不限于未成年人、高龄人群(70岁以上含70岁)、重症疾病患者、孕期妇女、心脑血管疾病、循环系统疾病、高血压精神疾病以及在旅行途中容易复发、可能威胁生命安全的慢性疾病等。 特殊人群门市需与游客签订“游客健康承诺书”以及出游注意事项。 7、此行程表为合同附件,请仔细阅读并签字认可。 四、友情提示(请在签定合同时仔细阅读): 1、请于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,见相关出团标志集中登车,如因游客自身原因导致误车,损失由游客自负。 2、景区内禁止抽烟、乱丢垃圾! 3、游客在旅途中如有意见,请真实认真填写旅游意见表,如返程后提出异议视为放弃投诉权力。 4、异地旅游用餐较易引至水土不服,请游客自备常用药品。 5、自由活动期间司机、行车助理可能无法提供服务敬请客人谅解。 6、请各位贵宾在旅游途中仔细听取行车助理对景点的介绍,并牢记行车助理的提醒及警示。 7、请各位贵宾在旅游途中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及现金。 8、景区开放时间以当日公告为准。 本人 已认真阅读此份行程内容,并同意按此行程旅行 游客签名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