费用包含
1、欧洲国家邀请函及签证费
2、交通标准:北京-斯德哥尔摩,哥本哈根-北京 往返经济舱全程国际段。北京-斯德哥尔摩 参考航班:CA911 PEK ARN 1350 1720; 哥本哈根-北京 参考航班:CA878 CPHPEK 1905 1000+1
全国各地往返北京联运:具体航班待定,以航司申请为准
3、住宿标准:行程中所标注的欧洲当地标准酒店及早餐
斯德哥尔摩:索恩夏洛滕酒店、品质酒店-阿兰达机场或其他
奥斯陆:斯堪迪克福尼布酒店或其他
峡湾小镇:斯塔尔黑姆酒店或其他
赫尔辛基:布雷克索考斯火烈鸟酒店或其他
夜游轮:2人内舱
北京中转联运酒店:具体待定 ,以航司申请为准
(注:当地部分酒店标准相比内地偏低,如遇旺季酒店客房紧张或政府临时征用等特殊情况,我社有权调整为同等级标准酒店)
4、用餐标准:全程用餐9早6正;早餐:酒店内早餐,游轮上为游轮自助早餐;午/晚餐:行程中所标注午、晚餐以及当地特色餐;主要以中式餐食为主,用餐标准为六菜一汤或自助形式中餐(10欧/人);特色餐(瑞典特色肉丸餐1餐12欧/人,丹麦特色脆皮烤猪肉餐1餐12欧/人)
5、车:全程提供专业旅行巴士,专业欧洲司机,保证每人一座 (车型根据团队人数确定)
6、全程中文领队陪同
7、景点标准:行程中标注入内的景点含门票费【PS.所列景点均为行程不可分割部分,如遇堵车,天气恶劣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游览,概不退款】
费用不含
1、境外司导服务费:3000元人民币/人/全程(机场烦请现付领队,大小同价)2、护照费 3、保险:为确保人身安全,我司强烈建议每位游客购买“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”,具体赔付细则详见保险公司相关理赔条款; 4、自行前往集合地点的费用; 5、旅游期间一切私人性质的消费,包括但不限于:洗衣,通讯,娱乐、购物、自身原因引起的送医及医疗费用等; 6、因战争,台风,海啸,地震等不可抗力而引起的一切费用。 7、单间差:4500元人民币/人/全程(不含游轮及火车单间差额费用,具体补差数额请单独咨询) 依照旅游行业现行作业规定,本公司有权依据最终出团人数情况,调整房间分房情况(包括夫妻分开住宿或加床);如您有特殊需求,请在出团前及时告知我社,如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,需您自身承担。 8、证件相关:护照及其它身份证件的办理费用 9、酒店相关:酒店内电话、传真、洗熨、收费电视、饮料、行李搬运等私人费用 10、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(如天灾、战争、罢工等)、航空公司航班延误或取消、领馆签证延误、报名人数不足等特殊情况,我公司有权取消或变更行程,一切超出费用(如在外延期签证费、住、食及交通费、国家航空运价调整等)我公司有权加差价 11、税费:航空公司、巴士公司、邮轮公司、境外火车公司等交通工具的燃油税,服务税等上涨价格部份,如遇上 涨,我司将进行追补差价,请您理解。 12、其它:(一)全程中费用自理的景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其他例如特种门票(夜总会、博览会、缆车等); (二)旅游者因自身原因、自身过错、自由活动期间内自身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; (三)转机/火车时用餐及产生的其它费用